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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意见
  • 时间: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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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0]10号

天水、平凉、庆阳、陇南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同意,于2009年6月10日由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规划》将天水市定位为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为辐射区。为落实好《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规划》贯彻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 

  关中—天水经济区是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三大重点经济区之一。《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国家促进西部大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天水市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陇东南地区的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也必将对全省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我省陇东南地区与陕西关中地区联系紧密、互补性强、产业关联度大。天水市具有交通区位、制造加工、特色农业、自然生态、文化旅游和人力资源等优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古以来不仅是陇右重镇,也是陇东南的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辐射区的平凉、庆阳、陇南三市矿产资源丰富、生物资源多样、历史文化深厚、产业优势明显,通过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辐射带动,将会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新格局。《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加快重大联动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有利于促进区域开放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提升陇东南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有利于探索和创新区域协调发展、联动发展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战略定位。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坚持抢抓机遇、政策支持的原则;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通过《规划》的实施,加快天水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天水次核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加快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力争经过10年的发展,把天水建成西部的重要经济强市和文化旅游大市,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使陇东南地区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在关中—天水经济区和全省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天水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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