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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所有县通二级公路建设工程和农村公路建成2000公里通乡油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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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甘政办发[2010]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级公路和通乡油路建设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之一。目前,《全省所有县通二级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农村公路建成2000公里通乡油路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全省所有县通二级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一、项目背景。 

  围绕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的工作部署,把二级公路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目标任务。 

  目前,尚未通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有31个县区。要力争在2012年以前,全省所有县城所在地通二级及以上公路。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通过目前在建高速公路及二级公路项目共解决16个县政府驻地通二级公路。其中,天水市甘谷县、武山县,定西市陇西县、渭源县,陇南市文县、康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徽县和两当县,甘南州舟曲县等12个县,在2010年实现;庆阳市宁县、正宁县,酒泉市阿克塞县等3个县,在2011年实现;临夏州永靖县,在2012年实现。 

  第二阶段:利用2009年已开工的项目解决4个县政府驻地通二级公路,分别是甘南州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临夏州积石山县;2010年计划新开工项目解决7个县政府驻地通二级公路,分别是庆阳市合水县,平凉市灵台县,定西市漳县,天水市清水县、张家川县,张掖市肃南县,甘南州迭部县。 

  第三阶段:2011年开工4条公路,解决剩余4个县政府驻地通二级公路,分别是:临夏州东乡县、康乐县,庆阳市镇原县,酒泉市肃北县。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及以上等级。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 

  五、资金筹措。 

  (一)在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银政、银企合作力度,争取国内银行贷款,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二)采用财政补贴、中长期债券等方式协助解决缺额资本金。 

  (三)地方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费用。 

  六、保障措施。 

  (一)对县通二级公路项目全面推行省、市联建或省、市、县联建方式,形成合力,群策群力、共谋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公路建设格局。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程建设、质量监控、资金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既定的管理模式,各司其职,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同时,支持地方政府针对县通二级公路建设出台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化公路建设环境。 

  (二)严格监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按照“项目约束,资金控制,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强化督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验收办法。 

  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的规定组织竣(交)工验收。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单位:项目区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农村公路建成2000公里通乡油路工程实施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一、项目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与甘肃省签署的《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拟定的《甘肃省2006—2010年农村(通乡)公路改造工程实施计划》,至2010年,我省乡镇的通畅率达到95%。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2010年计划完工的通乡油路项目共计95项,建设规模2000公里。 

  二、目标任务。 

  完成农村公路通乡油路工程2000公里。 

  三、实施范围。 

  通乡油路项目共计95项,其中兰州市2项、酒泉市3项、张掖市3项、武威市4项、白银市5项、天水市14项、平凉市10项、庆阳市6项、定西市7项、陇南市26项、甘南州9项、临夏州6项。 

  四、质量要求。 

  (一)所有材料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其中道路沥青标号选用和油石比执行省公路局《关于强制性纠正农村公路建设中有关质量问题的紧急通知》(甘公地养〔2007〕37号)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施工规范以及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 

  五、资金筹措。 

  总投资10227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87285万元,地方配套14993万元。国家要求西部地区通乡油路项目必须有适量的地方资金配套,否则不能申请立项。我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主要是通过征地拆迁等方式抵顶配套资金。 

  六、工作进度。 

  1月至2月,前期准备阶段。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设计审批、工程招标和主要材料采备,为项目开工做好准备。 

  3月至11月,项目实施阶段。所有项目11月底前全部完工。 

  12月,项目验收阶段。完成所有项目的交工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路建设格局。农村公路建设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既定的管理模式,各司其职。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程建设、质量监控、资金管理等工作。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二)严格监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运行。按照“项目约束,资金控制,封闭运行”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强化督查,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省级监督,市州管理,县区实施”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省交通运输厅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督查指导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比较严重的项目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验收办法。 

  按照甘肃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九、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作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项目区市州及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市州政府和市州交通局负责建设管理;省公路局负责行业监管,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