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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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7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之一,《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教育厅 省农牧厅)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整合培训资源,实施14万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列为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为强化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此项惠民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提高我省农村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民就业,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在整合现有职业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农民技能培训。
二、目标任务。
(一)对12万名农村“两后生”开展2年—3年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其中省扶贫办负责对贫困地区6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含2009年招收的“两后生”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3万名);省人社厅负责农村6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
(二)对2万名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主要开展有关劳务品牌项目培训。
三、实施对象。
对具备初、高中学历的农村“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对其他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项目分层次实施,对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的,纳入2010年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对参加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的,由各有关单位申报,由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保安、牛肉拉面师等有关劳务品牌项目的培训。
五、工作进度。
4月上旬,完成计划方案,安排部署工作。
4月下旬,下达农村“两后生”学历性技工教育技能培训计划,分解下达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计划。
9月底前,完成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六、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全省就业再就业资金安排10%,约0.9亿元;全省扶贫资金安排10%,约1亿元。两项资金合计约1.9亿元。
(二)资金使用。2010年全省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共12万名,需资金1.5亿元。其中贫困地区“两后生”3万名,2009年招收的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两后生”还有近3万名,按每人每年1500元核算,需资金0.9亿元;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6万名,按每人每年1000元核算,需资金0.6亿元。另外,对2010年计划招收的农村中职、技校生实现全覆盖,按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核算。具体培训资金,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据实核拨。
2万名农民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按每人培训补助600元核算,需资金0.12亿元。
(三)资金管理。
1.扶贫资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进行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采取“钱跟人走”的办法,由承担培训任务中职和中技院校在生源县扶贫办、财政局核实报账。
2.对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的补贴资金,采取资格准入的管理办法,具体由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负责实施。学生入学后,省上按学籍注册人数,预拨50%的补贴资金,待学生毕业后,依据学校毕业率、就业率等考核情况,兑付剩余的补贴资金。对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采取项目化管理办法,具体由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上制定的计划负责实施,省财政按照各地培训目标任务预拨部分培训补贴资金。年终由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后,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省直有关部门对职业培训完成人数和就业情况进行清算后,拨付剩余补贴资金。省财政厅要做好对培训资金的把关、审核工作。
具体由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监督和考核。
培训工程由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其中省人社厅牵头对农村“两后生”及农民3个月左右的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省扶贫办牵头对贫困地区“两后生”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人社厅。
协办单位: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