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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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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7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10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

  (一)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战略重组。加快大型省属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人员薪酬制度。加快长风集团、驼铃客车、长通电缆等3户企业政策性破产步伐。对完成政策性破产的企业,以存量资产为主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省内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联合和兼并重组。重点推进兰电、兰石、兰通、甘肃稀土等企业的战略重组。加快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商贸流通、建筑、农牧、交通、旅游等领域国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和职工身份转换等3大改革。

  (二)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探索开展市政公用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国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集团试点,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以及收购、参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全面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

  (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继续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研究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落实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深化涉农领域各项改革,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30号),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加强流转服务。进一步探索实行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问题。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8〕41号)和《甘肃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委办发〔2009〕84号),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地,林木资产流转,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编制实名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健全乡村两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继续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具体途径和保障措施,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覆盖范围,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全面做好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34号)精神,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办林权抵押、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并落实支持和促进其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县市区及乡镇两级建立专门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六)继续推进其他涉农改革。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号)精神,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加快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的重建,积极构建农业现代经营网络。完善扶贫机制,推进集中连片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水管体制改革成果,大力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

  三、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公共领域的投入。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推进“乡财县管”、“村财乡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进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促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的规模和效率。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在国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后,制定我省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重大投资事项的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以及后期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省政府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各种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的汇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

  (三)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着眼于建立管理高效、体系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我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和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四、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努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以把兰州打造成西北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决定》。积极争取民生、光大、华夏等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推进现代银行制度建设,加快实现兰州银行跨区域经营。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防范和处置相关地方金融风险。积极推进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通功能。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研究制定《关于加快甘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做好公司上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已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指导,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实施全省企业上市五年培育工程,建立全省上市后备企业帮扶制度。完善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债券市场,努力扩大企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探索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积极推动华龙证券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工业品期货服务“工业强省”战略的模式,提高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培育技术、专利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三)规范发展土地和矿权市场。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大矿业权审批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

  (四)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41号)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消除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体制性障碍。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职责,强化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研究提出拟取消或调整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启动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年—2014年)》。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继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听证与公示、新闻发布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六、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一)深化收入分配与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努力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提高。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将“就业优先”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战略重点,强化政府再分配的引导和调节功能,强化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新型就业制度,依法规范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84号),按照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启动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力争年底试点县参保率达到85%以上,实现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制度并轨。继续落实和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等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三)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以完善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3大救助体系为重点,逐步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多层次、全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2009〕74号),切实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制定出台《甘肃省科学普及条例》和《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科技支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科研院所改革,使科研院所真正成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平台。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体制,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开展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的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对民间资本投入教育的奖励机制。

  (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要求,制定出台《甘肃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及配套办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5月30日前,在全省28个县市区进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自6月起,在全省不少于60%的县市区推进综合改革。年底前在全省推开。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加快我省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步伐。探索国有资本在文化部门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途径和方式。加快民营文化企业发展。

  七、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研究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禁止、限制开发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建立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我省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区等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重点推进水、电、气、热、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加强成本约束,改进电价管理;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三)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能耗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抓住我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机遇,按照《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5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61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制定《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甘肃省循环经济质量标准体系规划》和《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办法》。

  (四)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进一步修订完善《河西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抓好张掖市、武威市、敦煌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省级43个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努力实现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跨越。深化水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水权形成、分配和交易的相关规则,促进水市场的健康发展。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

  八、围绕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

  (一)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以项目业主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大力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协调、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

  (二)进一步拓宽对内、对外开放领域。研究提出鼓励东部地区开发区与我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鼓励我省企业主动承接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双重转移的扶持措施。支持我省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和境外战略投资者合作,通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布局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九、积极开展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工作。

  (一)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以我省新农村建设3个试点市和11个试点县为重点,整体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要根据省政府批复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做好有关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把规划编制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首要前提,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关键,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着力点,把建立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作为保障,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管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能力和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强对农村社会事业、基础建设投入支持力度,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劳动就业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启动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16号)要求,做好我省试点区域的选定、申报以及试点方案的制定工作,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深化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法治化、社会化和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民在镇区就业,不断提高小城镇聚集度。要率先在各试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进入门槛。

  (四)积极进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探索。全面实施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区域间协调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推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

  (五)鼓励各地自主开展试点工作。各市州和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试点要突出试验内容的“引领性”、重点任务的“攻坚性”、改革成果的“制度性”。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性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巩固经济回升态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方式,不断完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机制,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沟通、协商与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牵头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改革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点击浏览下一页甘肃省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