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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时间: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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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15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冯健身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泽巴足 副省长

       张晓兰 副省长

  成 员:夏红民 省长助理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金融办主任

       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继忠 省教育厅厅长

       李 平 省工信委主任

       李玉梅 省监察厅厅长

       田宝忠 省民政厅厅长

       周多明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冯 杰 省环保厅厅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康国玺 省水利厅厅长

       刘维忠 省卫生厅厅长

       何振中 省审计厅厅长

       沙拜次力 省扶贫办主任  

       孙 伟 省广电局局长

       马成洋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尹正民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王兰民 省地震局局长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李玉堂 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组织协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研究决定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与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马自学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晓文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省直部门和灾区政府及各组工作,组织会议、起草文件、编印简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8个组: 

  1.灾害损失评估组: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教育、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对灾害范围及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农牧业生产设施、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省民政厅厅长田宝忠兼任组长。 

  2.地质灾害评价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和隐患、工程水文地质等进行评价,提出重建项目的土地利用和灾害避让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力学兼任组长。 

  3.城乡建设组: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受损程度鉴定,提出城镇规划和乡村建设布局方案,组织实施有关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导城乡住房设计和施工监督管理。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兼任组长。 

  4.规划编制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灾区政府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听取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和论证,汇总编制《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晓文兼任组长。

  5.政策资金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提出我省资金解决方案和主要政策建议。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兼任组长。

  6.建材保障组:主要任务是抓紧启动建材生产和供应工作,制定适合灾区建设需要的建材品种供需方案,合理确定运输方式并搞好衔接,切实加强建材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省工信委主任李平兼任组长,省公路局局长赵彦龙、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剑担任副组长。

  7.宣传报道组:具体负责灾后重建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和宣传报道。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马成洋兼任组长。 

  8.审计监督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审计,保证灾区重建工作廉洁、高效开展。省监察厅厅长李玉梅兼任组长,省审计厅副厅长胡秀龙担任副组长。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