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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222号
各有关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0〕93号)精神,为实施好《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城镇规划》(甘政发〔2010〕96号,以下简称《城镇规划》),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灾后重建各区域安全保障、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并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内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专家咨询组(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专家咨询组”),其职责是:依据《城镇规划》,组织编制灾后重建各区域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并会同甘南州政府和舟曲县政府发布;依据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灾后重建项目选址和规划条件,作为灾后重建项目开展工程设计的依据之一;组织灾后重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依据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统筹做好城镇规划实施和城镇风貌、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等方面的审查;对灾后重建项目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建项目符合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并提出建设时序上的建议。
省建设厅、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抽调人员组成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划办”),作为专家咨询组的日常工作机构。
二、规划编制
(一)规划办依据《城镇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峰迭新区、秦王川新区、老城区详细规划,书面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甘南州政府和舟曲县政府意见后,提请专家咨询组审查。2011年1月15日前,各片区详细规划由省建设厅与甘南州政府联合发布。
(二)规划办依据各片区详细规划和城镇风貌、建筑风格、建筑色彩等方面的要求,适时编制相关用地和项目的城市设计,书面征求甘南州政府和舟曲县政府意见后,提请专家咨询组审查,并及时由省建设厅与甘南州政府联合发布。
三、项目审批
(一)峰迭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开展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设计前,应当向规划办书面申请规划条件。规划办依据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作为灾后重建项目开展工程设计的规划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由规划办主任签字生效。
2.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后,应当报请规划办进行规划审查。规划办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核定同意后,报专家咨询组会议审查,并依据审查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与规划条件通知书不一致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由专家咨询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字生效。
3.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向舟曲县建设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向舟曲县建设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秦王川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兰州市负责,其中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按峰迭新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第二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规划审查;舟曲老城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由舟曲县政府负责,其中重要建筑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按峰迭新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第二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规划审查。
四、实施监督
(一)规划办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安排,向峰迭新区派驻现场代表,对灾后重建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二)规划办应邀请专家咨询组专家,对灾后重建各片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规划实施方面的建议。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方式:
1.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2.要求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3.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
附件: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专家咨询组名单
附件:
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专家咨询组名单
组 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教授
副组长: 孙安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司长、正高级规划师
梁文钊 省建设厅副厅长、正高级工程师
李晓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高级规划师
孙晓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 王 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高级规划师
张险峰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高级规划师
赵元超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建筑规划大师,省委、省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
毛 刚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正高级)、教授
宁崇瑞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甘肃省主任委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建筑师
杨惠林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
何如朴 省建设科技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正高级建筑师
卢海涛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王春好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张岭峻 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规划师、高级规划师
章海峰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建筑师
冯志涛 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孔令勇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吕哲军 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高级规划师
火 宏 省建设厅设计处处长、正高级工程师
陈 策 省建设厅工程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胡松涛 省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张安疆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
黎志恒 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王贵林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专家咨询组下设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梁文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岭峻、吕哲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