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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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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安排,2010年12月16日—24日,省环保厅组织7个检查组,对2010年度各市州落实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省14个市州都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量化考核成绩,排序依次为张掖市、天水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嘉峪关市、平凉市、金昌市、庆阳市、武威市、陇南市、白银市、兰州市和酒泉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三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14个市州污染减排削减指标全面完成,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三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要求。 

  (二)全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全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地表水水质、市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省政府目标责任书指标考核要求。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总体质量有所改善,有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中,兰州、白银、张掖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二级标准,金昌市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三级标准,年平均浓度与上年基本持平。全省监测的26条河流(段)中,有17条河段按功能区达标,与去年持平。47个国控和省控断面中有32个断面水质达标,较上年增加1个断面。17座水库中,按功能区划达标的有14座,较上年增加2座。国家考核的黄河和渭河2个出省断面水质实现了按功能区划稳定达标。 

  (三)污染物削减项目基本完成。列入2010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85个污染物削减项目(含污染源普查动态调查项目),77个完成了目标任务,占90.6%。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化肥厂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通过了验收组的检查验收。西北永新天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镍都实业公司扩建液体二氧化硫项目等一批污染物削减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各市州污染源普查动态调查和数据更新工作已全面完成,为制定“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奠定了基础。其中,天水市被国家评为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技术报告获三等奖。 

  (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列入2010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个,已完成24个,占项目总数的92.3%。其中: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4个(含省危废处置中心),完成13个(陇南市已开展工程前期工作);全省14个市州均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工作,13个市州完成了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和初审。兰州市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管网建设累计开工154千米,已完成建设150千米,占开工总量的97.4%,城区污水(截留)主干管建设基本完成。甘肃东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陇西分公司生产废气治理工程净化系统烟气集气率达到98%,氟化物去除率达到99%以上,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五)农村环保和生态保护项目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机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按要求全部完成,全省共实施国家“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2个,共计投入资金2770万元,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平凉市、庆阳市设立了乡镇环保机构,将环境保护工作延伸到农村,健全了市、县、乡三级环保监管网络。天水市秦州区咀头村、嘉峪关市文殊镇石桥村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良好,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张掖市积极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稳步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2010年,我省被环保部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5个,被省环保厅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13个。各市州都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完成了任务。 

  (六)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取得重大进展。各市州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加大建设项目后期环保监察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和督促整改,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项目17个,主要为环境综合整治和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造纸废水治理),完成16个,正在实施1个(酒泉银星纸业达标改造工程,未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各市州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人员培训,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专项检查,完成了全年信息登录任务。武威市政府组织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加快了石羊河流域重点整治工程建设进度,蔡旗断面过水量达到2.59亿立方米,向民勤青土湖注水1420万立方米,使干涸半个世纪的青土湖重现近3平方公里的湖面。 

  (七)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14个市州将1271.47万元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并落实配套资金881.98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环保工作的正常进行。14个市州都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依法行政及环保执法有序开展,省环保厅完成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规划、金昌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白银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基地规划、张掖黑河流域中游湿地恢复与治理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并组织开展了“三同时”专项检查。列入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45个县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均通过了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的验收。各市州按要求完成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验收和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正常运行率和联网传输率均达到90%以上。 

  二、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12月24日,列入全省污染减排计划的67个工程减排项目中,已完成年度任务的有64个,比2010年前三季度增加37个,占总数的95.53%;玉门市污水处理厂、祁连山制药厂土霉素车间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3个项目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占总数的4.47%;14个淘汰落后产能的结构减排项目已全部关停。环保部目前正在核准确认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预计我省可全面完成。 

  (二)污染减排预警监控重点项目整改进展顺利。为确保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省政府于8月19日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预警监控的通知》(甘政发〔2010〕66号),对10个市州的7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19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行了黄色和蓝色预警。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对问题突出的7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挂牌督办。截至目前,19个蓝色预警项目中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有18个,占蓝色预警项目的94.73%,酒泉市祁连山制药厂土霉素车间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项目未完全达到整改目标要求。7个黄色预警污染减排项目中已基本达到整改要求的有5个,陇南市成县污水处理厂和玉门市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1年工作要求

  尽管各市州都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但由于环保历史欠账过多、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大、工业治理和结构调整项目减排潜力不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不平衡等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个别市州和部分县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够健全,管网不配套,管理体制不顺畅,致使污水处理厂运行率低,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不高;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落后,不能正常稳定运行,个别减排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个别县环保部门执法主体不合法,部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达不到国家要求,存在人员编制少、业务素质不高、仪器装备不足、业务经费落实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确保完成今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对于全面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至关重要。各市州政府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在对2010年未完成任务及存在问题予以认真落实和整改的同时,逐条逐项抓好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的落实。特别要从解决当地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入手,强化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施和已建成项目运行的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兰州市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附件:1.点击浏览下一页2010年全省工程减排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xls

     2.点击浏览下一页2010年全省结构减排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xls

     3.点击浏览下一页全省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进展表.xls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