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11-03-15
  • 点击:17
  • 来源:

甘政发[2011]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起步之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的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支持甘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继续着力强化发展基础,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突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为顺利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发改环资〔201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0〕5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启动一批国家支持政策中已明确提出的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发挥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入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发改西部〔2009〕1500号)。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批复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兰西格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蒙陕甘宁能源“金三角”综合发展指导意见。

  二、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兰渝、西平、天平、兰新二线、兰州市区至中川机场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宝兰客运专线、干塘至武威增建二线、包兰线银川至兰州扩能改造。力争开工西安至银川铁路甘肃段工程。建成天水至定西、西峰至长庆桥至凤翔路口、宝天天水过境段、永登至古浪等高速公路。加快兰州至永靖沿河快速通道、兰州至中川快速通道建设。开工建设临洮至渭源、白疙瘩至明水、兰州南绕城等高速公路。全面开工建设通县二级公路,计划3年内31个县区通二级公路。启动一批条件成熟、亟待改造的区域干线路网改造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成金昌机场、张掖军民合用机场。加快中川机场扩建、庆阳机场改扩建和夏河机场建设进度。力争开工陇南成州机场和敦煌机场改扩建工程。组织实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规划任务。

  加快重大水利和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实施白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渭河、泾河、洮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实施引洮供水一期及受益区配套、盐环定扬黄续建等重点工程。力争启动实施敦煌水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规划。

  大力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力争尽快完成酒泉风电基地二期80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核准,年内新增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积极推进酒泉风、光、电产业园和河西地区3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兰州电机、天水星火机床、长城电工等企业,加快风光电设备研发制造。开工建设国电武威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宁正、沙井子、华亭等大型矿区建设以及崇信、平凉二期、正宁、环县等电厂和酒钢集团平凉煤电化项目建设。

  努力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渭源至武都、平凉至天水高速公路和敦煌至格尔木、兰州至临夏至合作、天平铁路南延伸线、宝中线增建第二线铁路、天水机场迁建和新建平凉机场等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开展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引洮供水二期、引洮济合、引洮入潭、双永供水等生态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酒泉和陇东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部分市州天然气供气支线及甜水堡矿区总体规划等能源项目前期工作。

  三、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稳步发展农业生产。继续围绕全省旱作农业区新增50亿斤粮食的目标,稳定粮油种植面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形成与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粮食生产结构。以旱作农业区为重点,继续实施1000万亩全膜双垄沟播玉米、100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薯种植工程,力争粮食总产量突破1000万吨。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经济林果、高原夏菜、中药材、地方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畜禽良种扩繁和规模化养殖水平,重点扶持牛羊产业大县建设。落实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政策,加快葡萄酒研发中心建设。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区末级渠系配套设施,积极推进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河西及扬黄灌区1000万亩高效节水工程。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抓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启动“十二五”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国有农场、林区公路“通达工程”。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实施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努力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努力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以农村“两后生”为重点,着力培养适用性、技能型人才,为劳务人才的输出和劳务经济的发展打好基础,促进农民增收。

  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继续推进传统支柱产业优化升级。积极组织实施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实施产业调整升级、产业链延伸项目。组织实施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抓紧谋划发展新型高载能产业的相关工作,提高资源就地利用转化能力。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任务,组织实施好产业化重点工程和专项。抓住国家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的机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争取在重点领域和优势行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金昌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兰州生物产业等基地为载体,加快探索建立综合性产业平台,促进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集聚式发展。以有色金属新材料、集成电路、现代中药、生物育种、太阳能光伏、风能等领域为重点,培植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链。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旅游、金融和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按照区域功能定位,改善产业配套条件,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深入实施《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甘发〔2010〕9号),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抓好节点城市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抓住国家支持新疆、西藏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发挥我省战略通道和交通枢纽的优势,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0〕92号),进一步加快兰州新区建设步伐,加快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建设。全面落实《酒泉—嘉峪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甘政办发〔2010〕160号),加快建设酒(泉)嘉(峪关)新区。着力构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产业互补的陇东大型煤电基地。深入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意见》(甘政发〔2010〕10号),加强天水市与陇东南、关中地区的产业协作和旅游文化合作。积极争取张掖、酒泉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金昌经济开发区、天水经济开发区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进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的集聚、带动能力以及城市综合承载力。贯彻落实《甘肃省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发〔2008〕9号),以特色产业为依托,推进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城市准入条件,降低城市门槛,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小城镇集聚。

  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核心,加快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推进“一区七基地”、43个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和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培育。大力支持白银、玉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建设金昌、白银等循环经济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设立我省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实施好兰州大气污染、黄河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开展市州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对促进就业的带动作用,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力争完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试点、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做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抓住国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000万套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家安排我省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继续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重建任务。根据国务院《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10〕38号)和省政府《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甘政发〔2010〕93号),全力推动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着力抓好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灾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完成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目标和任务。抓紧开展成县特大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恢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和交通基础设施。

  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粮、油、肉、蛋等民生价格以及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抓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价格应急工作。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把握好调价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继续深化电价改革,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进一步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和完善天然气价格、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严审核出台新的涉企、涉农收费项目。严格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批,完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政策,探索商品房价格监管措施。通过环保收费改革,推动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项目建设并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加强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监管。重点开展医药价格、高中择校收费、学前教育收费等民生价格检查。抓好化肥等农资价格、惠农收费政策等涉农价格检查。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加强舟曲灾区价格监管,确保恢复重建建材价格基本稳定。

  六、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战略重组,推动省属企业与优势企业对接。完善落实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提高非公经济的比重。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和水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围绕千方百计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和调整优化外贸结构两条主线,狠抓市场开拓,积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稳定进出口。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农产品、机电、高新产品出口,扩大资源型产品进口。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境外投资,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做好“兰洽会”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备使用各项制度,加大对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运行、补偿等综合改革。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服务体系,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全面推行绩效考核,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试点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推进投融资市场化改革进程,探索成立我省大型国有投资集团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发展国有控股集团;依托大型能源和资源项目开发,积极引进央企、国内外投资银行等战略投资者。鼓励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尝试设立政府创投引导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各类产权、矿权、林权、特许经营权等进入产权市场交易。努力启动民间投资,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