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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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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甘发〔2010〕21号),结合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机遇

  (一)“十一五”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1.办学规模持续扩大。

  “十一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力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合理分流,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持续增长。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8.5万人,在校生规模接近44万人,招生数和在校生数比“十五”末分别增加了72%、77%。职普比例达到4.5∶5.5,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2.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全省用于改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的资金总额近9亿元,其中:安排资金4.9亿元,建设国债资金校舍项目73个;安排资金1.6亿元,建设中央实训项目65个;安排资金0.87亿元,建设省级实训项目95个;市州及县市区政府累计投入1.5亿元。全省职业学校建筑总面积显著扩大,2010年达到388.74万平方米,实训基地数量逐年增加,82所中职学校成为省级以上重点校,7所学校成为国家级示范校。

  3.师资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采取招聘引进、调动交流等方式,初步缓解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紧缺问题。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为重点的国家、省、市级培训,共培训专任教师1587人次,其中骨干教师699人次、校长80多人次,全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14862人,比“十五”末增加了29个百分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79.75%,比“十五”末提高13.84个百分点;“双师型”教师占15.76%,比“十五”末提高5.83个百分点。

专栏1:“十一五”期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情况(不含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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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办学活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管理体制,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大力推进东西部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不断增强。截至2010年,省直部门管理的学校中,共有7所高职学院和11所普通中专学校整体划转省教育厅管理,成立了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甘肃省机电职业教育集团、甘肃省“两后生”职业教育集团等3个职教集团,酒泉、张掖、武威、兰州、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天水、陇南等地也成立了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优势开始显现,职业教育的地方特色、民族特色、行业企业特色开始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较快发展,但总体上,职业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整体办学实力不强,体制机制、培养模式、教育质量等还不能很好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社会认可度不高。

  部分地区重普教、轻职教,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不足等现象仍然存在。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办学条件落后于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匮乏。毕业生就业不稳定,待遇偏低,就业准入制度未得到切实执行,继续学习渠道不畅,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社会认可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办学条件相对薄弱。

  职业教育投入不足,校舍紧张,实验实训设施设备陈旧短缺。2010年,全省生均校舍面积仅为11.2平方米,低于教育部生均20平方米的标准,生均实验实训设备值为2074元,也低于教育部生均设备值3000元的标准。

  3.教师队伍建设滞后。

  教师队伍结构严重失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缺乏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整体素质亟待提升。2010年,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仅为3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仅为1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31个百分点。同时,教师总量仍然不足,生师比偏高,专任教师生师比23∶1,低于教育部生师比20∶1的标准。

  4.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不突出。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够深入,学校与市场、企业的联系不紧密,校企合作深度不够,在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缺乏实质性合作。多数学校还没有形成特色和品牌专业,专业设置重复、教材更新缓慢,实习实训环节薄弱,突出技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还没有真正形成。

  5.区域发展不平衡。

  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差距较大,经济较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发展速度较快,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办学条件较好,教育教学质量较高,而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同时职业教育的校际差距也比较明显,严重影响了全省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

  6.管理体制与办学机制不健全。

  部门行业办学、条块分割现象比较严重,学校数量偏多,校均规模偏小,职业教育资源、资金分散,政府统筹乏力,办学效益不高;办学机制不活,没有形成发展职业教育的强大合力。

  (三)发展机遇。

  国家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重大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新阶段,全国职业教育也进入了从规模扩张到全面提高质量的转折期。依托国家政策支持,汲取全国先进经验,着力凝聚后发优势,将为我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先后出台了支持藏区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进一步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重大政策措施。我省将围绕建设工业强省、文化大省、生态文明省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目标,深入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形成规模化、集聚化和特色化产业发展格局,打造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有色化工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任务,对技能型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西部教育强省,紧扣服务宗旨,突出就业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于服务经济转型跨越,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着眼于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大幅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市场针对性和社会吸引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甘肃实现跨越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使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形成省内与省外联合培养、城市与农村互动、学校与企业合作、教育与培训并举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2.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以实训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基础能力;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以示范性学校、重点学校建设为龙头,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做大做强职业教育。

  3.服务经济,适度超前。

  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使中等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专业、课程等方面既切合目前我省经济发展需求,又适度超前,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趋势。

  4.着眼未来,提升素质。

  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以培养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提高学生文化素养和职业素养,拓宽学生继续学习渠道,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提高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岗位转换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具有甘肃特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培养与培训并举,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形式多样,灵活开放,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专栏2:甘肃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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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学规模稳步扩大。

  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年招生规模达到20万人。到2015年,在校生规模达55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不少于1∶1。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规模效益,到201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数量调整至200所左右,校均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达到5家以上。

  (二)专业设置不断优化。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以及不同发展区域的定位和特点,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到2015年,力争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建立2—5个重点专业(点),全省建设15个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专业群,评估确定100个省级重点专业(点),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三)基础能力明显提高。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实训基地基本满足全省各类职业学校教学实习需要。建成20—2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新增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8所。1/3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建设标准,2/3的学生接受优质教育。

  (四)教师结构更趋合理。

  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数量增加5000人以上,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显著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力争生师比达到20∶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培训网络更加完善。

  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培训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高。面向全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规模超过100万人(次),累计完成50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城乡劳动者的文化素养、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培养机制和模式更加成熟。

  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更加成熟,毕业生就业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0%以上,就业质量得到提高。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不断完善,进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比例达到20%以上,满足学生升学需求。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为基础,落实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基本形成政府有效统筹、部门密切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师聘用、招生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股等形式参与兴办中等职业教育,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办学。积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统筹引领和规范管理,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或举办职业教育。

  完善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省直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支持各市州参照省属部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办法,将其他部门主管学校划转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优化部门分工,增强统筹能力。支持市县打破部门、行业、学校类型界限,采取“整体合并”、“联合共建”、“改建撤销”等方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在5年内重组一批招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薄弱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式转变。围绕优势学校、优势专业,按照行政主导、自愿合作、专业相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业相通的原则组建多形式的职教集团,以组团发展带动全面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提高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质量和层次,继续扩大与东部地区的联合招生和联合办学,加强与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探索组建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职教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到2015年,以专业为纽带,以高等职业院校为引领,新建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2家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提升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机电职业教育集团、“两后生”职业教育集团的总体办学水平;提高区域性职教集团的质量层次,力争新建甘南、临夏2个职教集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能力。

  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探索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遴选部分学校与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在实训基地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就业指导以及师资培养、课程教材开发、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密切合作,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二)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基础能力。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强不达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实施的第二期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重点加强校舍等基本建设,添置紧缺、关键的教学仪器设备。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图书和仪器设备值逐年增长,校园环境、教学基本条件显著改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80%以上的学校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示范校建设。以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为龙头,加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学校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共享资源、合作办班、设立分校、组建集团等形式,促进薄弱学校加快发展。加强示范校、优质校的遴选和培育,优先支持有效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质量高的职业学校,重点支持主要招收农村学生的职业学校、积极对口支援农村的城市职业学校以及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就业培训的职业学校。到2015年,重点建成20—25所规模大、实力强、质量高、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的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

  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按照实用性、系统性、配套性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训设施设备配备,逐步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优先建设重点专业、示范专业实训基地,集中力量建设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实训基地,逐步形成学校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与公共实训基地功能互补,专业性实训基地与综合性实训基地协调配套的基地网络体系,保证专业课程实训无空白。完善对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税收、融资政策,构建保障实训基地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校企双方共建共享、合作双赢的实训基地发展模式。促进校内基地工厂化、车间化发展,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到2015年,对应重大产业和关键行业,建设10个具备实训、鉴定、生产、服务、技术推广和实训示范等多种功能,装备一流,可以跨区域合作,高职与中职共享的省级实训中心,重点新建和扩建50个专业实习实训室(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水平和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能力。

  重视加强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网络学习、教学平台建设及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改造建设一批数字化教室,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和科研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以加强技能人才供给与企业用人需求的衔接为导向,整合人才供需信息资源,加强全省职业学校学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国家、省、市、县、学校五级学生就业服务网络,完善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为学生开启职业生涯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三)完善培养培训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努力扩大职教师资培养渠道。坚持专职与兼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教师相结合,创新培养机制,开辟多样化的教师来源渠道,加快教师补充步伐,大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每年遴选1000名工科类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实践后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探索在普通高考中提前录取高中生和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的办法,在部分高校设立职教师资本科班;开辟职教师资本科班招收高职优秀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并定向培养职教教师的渠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岗位,动态支持一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向社会公开聘请1000名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加大职教师资培训力度。坚持理论进修和企业实践并重,组织培训与自我研修相结合,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高培训质量,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实践教学能力,逐步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定期参加社会实践制度,保证教师至少每3年参加1次专业培训和到企业进行一次挂职锻炼;遴选部分高校、国家级示范校和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获取第二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在岗自主研修;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者培训,重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战略思维素养、决策执行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名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3000名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1000名学科带头人培训、校长全员培训,造就一批“双师型”教学名师、专业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校长。

  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流动编制”等符合职业教育教学需要和特点的职教师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向教师职务(职称)的转任评聘机制,鼓励企业选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体系,增加正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编制序列。

  (四)不断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依据我省区域发展定位,有效对接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结构,提升传统专业建设水平,支持发展新兴专业,建设加强特色专业,突出发展重点专业组群,提高学校专业建设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兰州、白银等地要加强与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商贸物流、金融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酒泉、嘉峪关、金昌、武威等地要加强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有色金属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新型化工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新材料,以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开发力度;天水等地要加强与机械制造、电子电工、电子信息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平凉、庆阳等地要加强与煤电、石油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各地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市场针对性强、专业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创新。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为重点,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贴近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对接职业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课程标准,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扩展课程资源,形成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将职业岗位所需的关键能力培养贯穿专业教学全过程,将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到专业教学的各个环节,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到2015年,建设200门省级精品课程、50个左右的专业教学资源库。

  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强化学生技能训练,突出就业导向,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以推进学习成果认证、“学分银行”等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改革教学模式,推行仿真实训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和技能培训包教学等教学方法,探索建立以学生实习作品为主要指标的专业课程评价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的工作过程导向;加强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按照企业岗位标准开发实训教材和实习指导用书,推进岗位能力实习实训标准化,强化过程监管指导,提高实习实训质量。探索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技能。

  大力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标准,规范证书管理,提高鉴定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建立培养、培训、考核与就业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全面融通和紧密衔接。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到2015年,力争所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能对毕业生进行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创新载体,改进方法,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推进德育课程改革,加强班主任工作,深入开展以诚信、敬业、合作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生涯教育,重视发挥专业教学、实习实训在德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工业文化、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营造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

  (五)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增强服务现代农业能力。

  加快推进农村、农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农业类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农业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增强服务现代农业能力。到2015年,创建5—10个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扶持建设50个县级职教中心,重点扶持5所农业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使其成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示范校;加强农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办好30个涉农专业点。各地要依据所在区域农业资源和产业特色,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与马铃薯、草食畜、中药材、酿酒原料、果蔬、现代制种等农产品加工业以及良种繁育、规模化养殖、农村服务业等产业相关的特色专业,培养农业、农村急需人才和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增强服务现代农业能力。

  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大力推进各类社会培训,多形式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预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建立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互动协作机制,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健全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技推广服务站、农村中小学校、“农村社区学习中心”为基础,有效覆盖县、乡、村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实用技能、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农民创业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雨露计划”等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完成500万人次培训任务,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少数民族地区、庆阳革命老区、河西特困移民区及58个国扶县为重点,开展贫困地区“两后生”免费职业教育与培训,每年完成学历性技能培训“两后生”6万人,引导“两后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尽快实现稳定就业和家庭脱贫致富目标。

  (六)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促进中职教育均衡发展。

  努力扩大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将高中阶段学生新增数量主要投入职业教育,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巩固发展与东部省市及省内发达地区联合办学办班,扩大招生规模;推广四川省面向本省藏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9+3”免费模式,在省内条件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办一批中职民族班,招收民族地区初中优秀毕业生;加大对民族地区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并减免学费、杂费和住宿等费用。

  加强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结合国家扶持民族地区具体政策,大力加强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基础能力;围绕草食畜牧业、藏医药、高原草原旅游、文化风情旅游、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加工等民族特色产业,加强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大力发展面向本地区特色产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的专业;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工作,通过专业援建、教师支教、干部支援、内地培训等措施,帮助受援地区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办好1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扶持建设2所民族职业教育学校。

  重点扶持2—3所中等职业教育民族特色学校改革发展。制定规范性指导文件和扶持政策,支持民族特色学校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人才,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水平。重点加强民族特色专业建设,体现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和艺术特点;构建具有鲜明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特色的校园环境、实训环境和教室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当地文化资源,搭建学做一体的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技能教学平台。

  (七)拓宽人才培养通道,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与衔接。探索举办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高职班,或通过改组、改制、改革甚至创建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的职业技术院校,拓展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完善职业教育层次体系;探索高职与普通高校间的横向沟通、衔接机制,逐步开辟高职生到普通高校深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高职院校就学渠道;探索建立满足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继续学习需求的灵活学习制度,鼓励已经参加工作的中职毕业生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职前、职后教育的贯通与衔接,逐步形成体现终身教育思想和大职业教育观念的人才培养“绿色通道”。

  探索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模式。进一步完善高职对中职的对口招生考试办法,稳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比例,试行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就读高等职业院校制度。加强中、高职学校间的沟通与合作,鼓励中、高职学校间积极开展多形式的联合办学,选择部分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3+2”、“3+3”形式的联合分段培养实验;选择1—2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选拔优秀初中毕业生,进行5年制高职生培养实验,使中职学生有更多机会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技能等级,实现“就业有门,升学有路”。

  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按照中、高职教育的分层培养目标,统编中、高职专业教学计划,规范中、高职专业设置,促进专业有序、科学对接,避免专业交叉和连接空挡;按中、高职毕业生不同层次的职业能力标准,对中、高职课程、教材进行系统设计和优化重组,使课程内容模块化、层次化、综合化,形成相互联系、逐层递进的课程、教材衔接体系,避免中、高职课程重叠;制定各专业、学科、教学单元的学分标准,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近专业的学分转化和互认制度。

  加强对中、高职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政策引导。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相关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内部要将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合并,成立专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统一管理机构,统筹、指导中、高等职业院校的投资建设及专业、课程的设置与衔接,以及招生选拔、学分互认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健全领导和协调机制。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强化省、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全中等职业教育各方协调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教育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效能。筹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提高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水平。依托高校和科研部门,组建专门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开展专项研究,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研支撑。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加大县级以上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项目扶持,确保对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训、示范校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制定出台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逐步提高;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以上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和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可适当用于农村职业教育;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统一组织对企业职工的培训。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标准,逐步扩大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争取“十二五”末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资助和捐赠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督导评价制度。

  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督查。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问责制度。通过绩效公示、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健全经常性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度执行督促机制,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职业教育法定职责。

  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将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考核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形成切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与评价制度。积极探索社会独立评估机构对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进行评估的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管理、教学和实习实训管理、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安全管理、资产及后勤管理等制度,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严格就业准入制度,营造发展良好环境。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准入办法。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优化社会用人环境。

  制定技能人才的奖励办法,加大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力度,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待遇和经济收入。

  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措施,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提高全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点击浏览下一页十二五”期间甘肃中等职业教育六大建设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