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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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郝 远 副省长
召 集 人:俞建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
姚 远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范 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院院长
吴 萍 省委老干局副局长、省关工委副主任
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苏平 省工信委副主任
白文晖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 力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高俊明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拜真忠 省广电局副局长
周仲平 省安监局副局长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梁和平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敬 省国税局副局长
万金文 省保监局副局长
李惠泽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西新 团省委副书记
康娅红 省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旦智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地方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州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我省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