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时间:2012-08-21
  • 点击:15
  • 来源:

甘政办发〔2012〕20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郝 远 副省长
  召 集 人:俞建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嘉毅 省教育厅厅长
       姚 远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范 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院院长
       吴 萍 省委老干局副局长、省关工委副主任
       王泉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苏平 省工信委副主任
       白文晖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 力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高俊明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拜真忠 省广电局副局长
       周仲平 省安监局副局长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梁和平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敬 省国税局副局长
       万金文 省保监局副局长
       李惠泽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西新 团省委副书记
       康娅红 省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旦智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和督促地方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州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我省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