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全省水资源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 时间: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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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6〕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庆阳市人民政府、酒泉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控制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4年以来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庆阳市人民政府、酒泉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