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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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月18日讯 (本网记者 刘姗 王烁 文/图) 18日下午,甘肃省2016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兰州召开,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对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了总结发布。甘肃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甘肃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贾宁,甘肃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郭华峰,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祁建邦,甘肃省人社厅副厅长王丽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林峥就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甘肃省教育厅:为16.36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6.03亿元
据贾宁介绍,甘肃省教育厅2016年为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16.36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共计60297.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205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9747.4万元,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307.2元,较2015年年底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172元。75个贫困县全部达到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规定的人均月补助300元标准。
学前教育免除(补助)保教费项目。截止2016年底,全省各县区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各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全年共对1634772名(人次)幼儿发放资金7.91亿元。其中春季学期对798626名幼儿发放资金3.82亿元,秋季学期对836146名幼儿发放资金4.09亿元。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项目。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全省各县区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全年共计对219647名(人次)学生发放资金8748.4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对91267名学生发放资金3652.17万元,秋季学期对128380名学生发放5096.3万元。
高职(专科)建档立卡学生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项目。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全省各县区已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各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资助对象手中。全年共计对35756名学生发放资金1.86亿元。

甘肃省民政厅: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在收入上实现了“政策性脱贫”
据郭华峰介绍,全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办实事任务分别于2016年6月底、8月底前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也使得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在收入上实现了“政策性脱贫”。
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0%、人月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380提高到418元(其中,保障标准最高的金昌市一区一县为580元,最低的天水、平凉、定西3市的17个县为341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2015年的328元提高到361元(月补助水平最高的兰州市城关区为408元)。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1.1万人,支出资金29.6亿元。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年人均2434元提高到2855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3.6%、6.3%,由2015年的275元、234元提高到285元、249元,即人年补助分别由3300元、2808元提高到3420元、2988元,就补助水平看,农村低保补助使一二类对象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充分发挥了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21.7万人,支出资金58.3亿元。
提高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全省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集中、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的人年3514元提高到5000元、3925元,加上市、县两级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补助资金,全省农村特困集中、分散供养人年补助标准分别不低于5600元、4525元。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2.5万人,支出资金5.79亿元。
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甘肃省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城市散居孤儿、农村散居孤儿月补助标准分别由640元、440元统一提高到640元,实现了城乡补助标准的统一。全省共保障城乡孤儿2.06万人,支出资金1.34亿元。
甘肃省财政厅:10件实事任务已全部办结,累计下达资金133.5亿元
据祁建邦介绍,截止2016年12月15日,甘肃省财政厅10件实事任务已全部办结,累计下达资金133.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86.7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6.8亿元。
教育方面,办四件实事,下达补助资金12.67亿元。其中:对全省163.4万名学前教育幼儿发放免保教费资金7.76亿元。对21.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9911万元。对3.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1.86亿元。为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16.36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5.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96元,较2015年年底人均补助标准提高了166元。
社会保障方面,办四件实事,下达补助资金101亿元。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10%,达到361元,保障人数为73万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了15%,保障人数为12.5万人。提高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并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每人年补助达到2855元,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每人年补助分别达到3420元、2988元,低保补助收入促使这部分对象实现了政策性脱贫。保障人数为328.3万人;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统一标准,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人均每月分别达到1000元、640元,保障人数为21621名孤儿。
就业方面,实施了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引导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共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331万元。
保障性住房方面,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户),共计下达补助资金19.32亿元。

甘肃省人社厅: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就业
据王丽萍介绍,截止2016年底,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服务7000名,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3000名。
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2016年7-8月份,甘肃省人社厅向各市州分解下达招聘指标,各市州、各县区组织开展了用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的双向对接活动,通过“双向选择”招聘确定服务人员,引导7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人员招聘任务全面完成;9-10月份,企业与服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省财政及时将7000名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拨付到位。
引导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服务期满后,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单位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
据蔡林峥介绍,2016年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建成、落实公共租赁住房4.62万套。2016年,全省共完成5.16万套(户),占目标任务的111.8%。其中:基本建成公租房2.83万套,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2.33万户。全省14个市州已全额或超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任务。
2007—2016年底,甘肃省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廉租房)44.52万套,已分配39.5万套,分配入住率为88.7%,累计投入建设资金480亿元,其中用于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63亿元;累计发放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00.97万户(次)、283.34万人(次)、20.99亿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入住39.5万套、分配入住率88.7%,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120万人,有效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