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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期间新、改建900所义务教育学校
  • 时间: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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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甘肃省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或改扩建900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均衡编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特长班。

  全省新建或改扩建900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

  “十三五”期间,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与优质学校改扩建工程,全省在城区和镇区新建或改扩建900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小学550所左右、初中350所左右,扩大约60万个学位供给。各地根据实际需求,在人口集中的城区新建5—1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城区内每所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建立一所分校,或整合1—2所薄弱学校为其分校,或通过改扩建扩大办学规模;在人口集中、资源短缺的镇区新建2—3所义务教育学校,选择3—5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一般小学为2—3所,初中为1—2所)建立分校,或通过改扩建扩大办学规模。鼓励各地采取城区高中(中职学校)外迁城郊办学,初中利用高中(中职学校)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办法,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空间。各地要充分利用中职学校整合后腾出的校舍举办义务教育学校。

  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并满足学生寄宿需求。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本着建成一所、验收一所的原则,到2020年前后,使县域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均达到省级标准。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遏制“择校”导致大班额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遏制“择校”导致的大班额。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范围和在校生规模。严格控制小学入学年龄,禁止跨区域招生。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全面实行均衡编班,遏制“择班”导致的大班额。严格按照“学生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先学生编班后配备教师”的原则,对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随机确定教学班。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特长班。

  严格落实学生学籍管理,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严格落实我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的制度,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严格规范转学条件和程序,禁止随意转学插班。

  到2018年底

  兰州市超大班额比例不超过2%

  根据《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8年底,兰州、天水、陇南市超大班额比例不超过2%,嘉峪关、金昌、武威、张掖市率先消除超大班额,其余市州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底,全省各市州全部消除超大班额。到2018年底,现有大班额比例超过16%的兰州、嘉峪关市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2%以内,现有大班额比例为9%—15%的金昌、天水、陇南市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7%以内,现有大班额比例为6%—9%的白银、武威、酒泉、庆阳市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5%以内,其余市州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到2020年底,兰州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7%以内,嘉峪关、天水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金昌、陇南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3%以内,白银、酒泉、庆阳市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其余市州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左右,有条件的市州率先消除大班额;到2025年,全省各市州全部消除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