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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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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移发【2015171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法人为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工程等别为IV级。农村居民点防护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建筑物级别为4级;农田防护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为VII度。

建设内容:本工程防洪治理总长度6631.83米,共布置9段“点式”防护区,其中刘安村(左岸)布置防洪区3段,段长3463.15米,分别位于刘中社上游村庄开始处至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处、何家社上游通村公路路基处至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处、下安社上游岔沟出口处至下游耕地区岸坎处;苟家村(左岸)布置防护区3段,段长1718.19米,分别位于村委会岔沟出口处至苟家小学通村公路下岸坎处、张家沟社通村公路路基处至下游通村公路下岸坎处、苟家村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坎下至下游居民区结束处;三二家村(右岸)分片耕地区布置独立防护区3段,段长1450.49米,分别起始于每片耕地的上游高地,围绕耕地外缘,结束于下游公路路基处。主要建设坝式防洪提6631.83米,防护型式采用砂砾石堤防+浆砌石齿墙+混凝土护坡。同时疏浚刘安和苟家村段范围河道。
项目总工期:19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1031
计划竣工日期:20160510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两个标段。 
    1、第一标段:防洪治理总长度6631.83米,共布置9段“点式”防护区,其中刘安村(左岸)布置防洪区3段,段长3463.15米,分别位于刘中社上游村庄开始处至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处、何家社上游通村公路路基处至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处、下安社上游岔沟出口处至下游耕地区岸坎处;苟家村(左岸)布置防护区3段,段长1718.19米,分别位于村委会岔沟出口处至苟家小学通村公路下岸坎处、张家沟社通村公路路基处至下游通村公路下岸坎处、苟家村下游通村公路路基坎下至下游居民区结束处;三二家村(右岸)分片耕地区布置独立防护区3段,段长1450.49米,分别起始于每片耕地的上游高地,围绕耕地外缘,结束于下游公路路基处。主要建设坝式防洪提6631.83米,防护型式采用砂砾石堤防+浆砌石齿墙+混凝土护坡。同时疏浚刘安和苟家村段范围河道。

2、第二标段: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高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5910日—201591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于2015920日—2015924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等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800 元/份,监理招标文件500 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10201500分,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积石山县刘安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积石山县吹麻滩镇
    联系人:张清俊
    电话:15293907893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18693143580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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