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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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黄金冶炼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玛曲县黄金冶炼厂的委托,根据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玛曲县黄金冶炼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玛发改[2015]221号)文件精神,办理该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玛曲县黄金冶炼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职工活动中心钢架结构太阳能房300平方米。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施工地点:玛曲县黄金冶炼厂院内办公区。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建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i、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二次复印无效)。
三、报名地点: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王仰祥:0941-8262555
六、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转帐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
收款人名称: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玛曲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收款人账号:8000 30122 0000 38121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七、监督单位
玛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0941-6127004
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