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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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2015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2015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已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5]3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永昌县2015年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在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实施,计划发展喇叭泉林场6个片区4815亩低压管灌面积,新建地下水低压管灌系统9套,埋设0.4MPaΦ200PVC主管31.28公里、0.6MPaΦ63PVC排水管1.54公里,修建检查井28座、排水井31座,安装各类阀门185套、多功能出水栓675套。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11 月 1 日开工,2015年 12 月 10 日完工,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乙贰级及以上灌溉企业资质等级且在甘肃省水利厅备案的高效节水灌溉材料、设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须持有灌溉材料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取得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灌溉工程项目经理培训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灌溉工程师培训证书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1.40.131.71.7031)上注册,获取数字证书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4日08时30分至2015年10月3日18时00分。
5.2报名方法: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1.40.131.71.7031)点击“下载进入中心”进入“文件表格下载”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详细阅读。
5.3招标文件发售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1.40.131.71.7031),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仔细阅读浮动窗口“关于在线购买标书相关事宜的通知”后方可付款,支付费用成功后必须点击返回商户跳转界面成功后,才能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果未下载电子版标书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4招标文件售价:各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永昌县城关镇玉皇庙巷4号
联 系 人:徐玉昌 电 话:0935-756030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 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号
联 系 人:聂生虎 电 话:15268904411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电 话:0935-8325935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