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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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东大河林场林区护林道路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昌县东大河林场林区护林道路建设项目由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2015】20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东大河林场,建设资金为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DL2015YQ-02
2.2项目概况:维修道路5.08公里,排水沟520米,并修建错车道及安装道路安全标志。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15日完工,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 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2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效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4.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类别证、企业当前在建工程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须加盖单位公章)。
4.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14时5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15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昌县东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东大河林场
地 址:永昌县312国道附近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 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号
联 系 人:聂生虎
电 话:15268904411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