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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佐盖多玛乡新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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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佐盖多玛乡新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办理合作市佐盖多玛乡新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合发改字(2015)528号文件批准的关于《合作市佐盖多玛乡新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合作市佐盖多玛乡新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文化广场一处、凉亭一座、铺设彩砖800平米、巷道硬化650平米、新建公共厕所一处。
资金来源:中海油援建及平凉援建资金 。
施工地点:佐盖多玛乡新寺自然村。
工程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叁级以上资格证(含叁级),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2、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组织机构代码;d证取费证副本;e、安全生产许可证;f、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并与之帐号相符注明余额;g、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省内企业建造师IC卡带至报名现场刷卡验证);h、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机械管理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i、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许可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k、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以及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证明、养老保险单,检察院告知函(两个月内有效)。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供复印件壹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点: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 (双休日顺期延长)。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帐户电汇或转帐到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电汇或转帐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每家投标单位1.5万元整。
缴纳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注:投标人通过单位账号汇出)
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保证金账号:6632 0103 9045 2000 20
六、联系人及电话: 侯红萍:13909411073   0941-8225108
七、监督单位:
合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股    
电话:0941-5912884

 

甘肃金恒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