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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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黄河干流(雁儿湾)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512290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黄河干流(雁儿湾)段防洪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15]1025号”文批复,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2015年度项目建设资金渠道已落实。省级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市(县)级项目法人为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项目代建机构及招标人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新建堤防总长4870米,河堤范围西起莱茵小镇(K34+950),东至雁儿湾路(K39+820)。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兰州市城区段堤防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堤防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按1级、次要建筑物按3级、临时建筑物按4级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兰州市黄河干流(雁儿湾)段防洪工程。
招标编号:HHGL-LZCQⅠ-SG-05
本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0年12月———2015年12月)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节点以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为准,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现场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以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节点以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为准,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以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或经备案的合同文件、协议书为准,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任何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近3年在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不良信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网上发售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4日18:00时起至2016年1月19日18:00时。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6年1月20日上午10:00时,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全问题各投标人自己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省级项目法人: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
市(县)级项目法人: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
招标人(代建机构):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房地产大厦9楼
联系人:施茂珍
电话:0931-4607708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楼
联系人:赵继瑞、李玥萱
电话:15095430070、13519632368
201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