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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片生产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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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片生产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A02-22433334-9-20160715-02074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5]648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7.48:72.52,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片生产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片生产监理

2.2项目编号:轨交220163

2.3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

2.4工程概况:兰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东方红广场至雁北路段,其中东方红广场、五里铺站已与1号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全长 9.06km,全部为地下线,设地下站9座(含东方红广场站、五里铺站)车站,设一座停车场(排洪南路停车场)。

全线管片9398环,投资额20000万元 

2.5计划监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监理服务内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管片的监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片供应协调,管片的生产制作、检测、试验(进场原材料及构配件半成品)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以来已完的类似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记录或业主(与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签发单位一致)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担任过类似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与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签发单位一致)证明作为证明材料);须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书面形式的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5按建管【2014440 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3人(其中:总监1 人,总监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含试验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6 人,另须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1 人),具体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件一。

6)投标人须保证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2013201420152012~2014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状态。

备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盾构区间施工盾构管片生产或大型混凝预制构件生产监理(监造)项目。

3.2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未在甘肃省注册的外省监理单位,须办进甘备案手续后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 [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 7   18   18    00分至2016   7 23 18  00 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网站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8  9   10   3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楼第    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7.其他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

邮    编: 730000

联 系 人:马先生、赵先生

电    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

邮    编:100021

联 系 人:沈丽珍、梁志民

电    话:0931-8405482   18693258266

传    真:0931-8405482

 

2016 7  18 

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