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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70金昌至永昌一级公路改造项目永昌过境段交安工程
  • 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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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570金昌至永昌一级公路改造项目永昌过境段交安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2016-177

交易编码:JC161010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70金昌至永昌一级公路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交运【201513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永昌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S212线民勤县红沙岗(S212线K67+600),与在建的民勤至红沙岗一级公路相接,途经周家井、下四分、金昌市区、河西堡、新排地、土佛寺(红光园艺场)、玉皇地(八一农场)、永昌路口、新河,终于永昌县五里墩沙沟桥头(旧G312线K2472+620)。路线全长99.126公里。

河西堡支线起点位于河雅路河西堡330变电所岔路口,终点位于河西堡镇金泥大道。路线全长2.893公里。

2.2招标范围:AK160+450 AK166+900永昌县路口(与 S312 线交叉处)至五里墩沙沟桥(终点),长6.45KM城市过境段交安工程。

2.3该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按照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由市交投公司统一组织招标,具体的工程施工、管理由永昌县负责实施;中标单位直接与永昌县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由永昌县单独负责实施,市上交通部门和市交投公司仅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并负责统一的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投标人专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以上。年完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两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交安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20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3.3  财务要求

3.3.1在过去三年(2013年~2015年)内经审计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3.3.2用于本合同的营运资金(含流动资金及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万人民币;

3.3.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并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

3.4.2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2013年~2015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没有其它未决诉讼,同时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能力。

3.6凡在交通运输部2014年度或甘肃省201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下或曾被评为 C 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9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10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参加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610130830点至201610171800点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12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备查。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严禁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拒绝。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详细阅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金昌市新华路73

邮 政 编码: 737100

      人:尚论民

联 系  电 话:1399356839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联 系 人:马 超   

    话:(09312909762    13669328821

    真:(09312909763

邮政编码:730010

 

 

 

招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

联 系 人:赵金娥         

    话:0935-8325935

 

 

 

 

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