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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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新区城投纪字【2016】103号文件,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招标单位: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二次招标
3、工程地点: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网络广播系统采购与安装、办公家具采购与安装。
本次设备的技术规格、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供货以招标单位供货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商必须提供近五年来(2011年10月至今)承担的业绩(监控中心设备或视频会议系统或网络广播系统建设),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审计报告;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功能等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 |
兰州新区大数据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络地址: |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5号楼3楼 |
联络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
邮政编码: |
730000 |
邮政编码: |
730000 |
联系人: |
胡锏燚 |
联系人: |
俞玉熊、梁文君 |
联系电话: |
13209312360 |
联系电话: |
13893288338、15095409802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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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