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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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已由甘水规计发[2016]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以甘水利水保发【2015】112号文件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临州环审发【2016】6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引水枢纽布置于太子山保护区下游2km鸣鹿河主河槽上,枢纽下游400m河道左岸布置注入式水库,分为上、下两库,总库容205万m3。上库正常蓄水位2341m,库容104万m3;下库正常蓄水位2326.2m,库容101万m3。
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引水枢纽、注入式水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2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总工期为7个月,合同保修期均为24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康乐鸣鹿水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全过程、全方位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引水枢纽工程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工程管理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线路管道工程区等区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水土保持监测。
第三标段(环境保护监测):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环境监测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主要监测因施工活动引起相关环境因子(水环境、大气及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在运行初期,主要监测水库运行的水质、水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名称一致;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
3.1.2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且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5年以上。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且承担的监测工作无重大监测质量事故;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测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装备能力和监测经验。
3.1.3第三标段(环境保护监测):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证书,持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书;投标人派出负责监测项目的分析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监测项目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投标人近5年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工作且承担的监测工作无重大监测质量事故;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9日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_/)。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每日00:00-24:00)。
4.2、招标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 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3、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投标企业委托授权的人员在限定的时限内将纸质材料送至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资源交易科窗口(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00,节假日除外)(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下: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4)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5)《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在开标日期前有效);(7)近五年同类工程业绩;(8)水保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9)水保监测标段: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岗位证;(10)环保标段:相关证书;(11)水利厅网上报名成功页。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临夏市青年路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马国祥 0930-4425703
地 址:康乐县统办楼二楼
行业监管部门:临夏州水务水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娟 周怀芬 0931-8736548 17789660453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楼1005室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联 系 电 话: 0930-6220061
2016年12月19日
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已由甘水规计发[2016]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康乐县鸣鹿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以甘水利水保发【2015】112号文件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以临州环审发【2016】6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引水枢纽布置于太子山保护区下游2km鸣鹿河主河槽上,枢纽下游400m河道左岸布置注入式水库,分为上、下两库,总库容205万m3。上库正常蓄水位2341m,库容104万m3;下库正常蓄水位2326.2m,库容101万m3。
工程属Ⅳ等小(1)型工程,引水枢纽、注入式水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2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总工期为7个月,合同保修期均为24个月。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康乐鸣鹿水库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监测,共划分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全过程、全方位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引水枢纽工程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工程管理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线路管道工程区等区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水土保持监测。
第三标段(环境保护监测):康乐鸣鹿水库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环境监测工作。在工程建设期间,主要监测因施工活动引起相关环境因子(水环境、大气及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在运行初期,主要监测水库运行的水质、水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名称一致;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
3.1.2第二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利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且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5年以上。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且承担的监测工作无重大监测质量事故;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测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装备能力和监测经验。
3.1.3第三标段(环境保护监测):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证书,持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书;投标人派出负责监测项目的分析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监测项目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投标人近5年独立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工作且承担的监测工作无重大监测质量事故;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9日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_/)。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每日00:00-24:00)。
4.2、招标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 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4.3、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投标企业委托授权的人员在限定的时限内将纸质材料送至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资源交易科窗口(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00,节假日除外)(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下: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4)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5)《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在开标日期前有效);(7)近五年同类工程业绩;(8)水保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9)水保监测标段: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岗位证;(10)环保标段:相关证书;(11)水利厅网上报名成功页。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临夏市青年路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康乐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联 系 人:马国祥 0930-4425703
地 址:康乐县统办楼二楼
行业监管部门:临夏州水务水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娟 周怀芬 0931-8736548 17789660453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楼1005室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联 系 电 话: 0930-6220061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