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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 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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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0893-J01-SYL01

本招标项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1.2、建设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

1.3、项目地点:白银市第三冶炼厂厂区内

1.4、项目规模:六台¢3.2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6、总投资额:概算直接投资约3000万元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设一个标段。

2.2工程监理内容包括煤气炉系统、工艺管道系统、建筑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电气仪表系统等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数量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筑安装等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

2.4、服务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

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化工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监理上岗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每天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10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和技术职称证、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1307

邮政编码:730010

人:刘莉15117202841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真:0931-2909781

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号:011540122000001194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