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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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0894- J01-SYL02
本招标项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清洁燃气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1.2、建设单位: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
1.3、项目地点:白银市第三冶炼厂厂区内
1.4、项目规模:六台¢3.2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6、总投资额:概算直接投资约3000万元
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环境监理,设一个标段。
2.2、环境监理内容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环境监理;监理范围包括参与项目施工、试生产、验收的全过程,并形成环境监理报告。
2.3、服务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2.4、质量目标:施工期污染源控制目标、环保设施建设目标、环保投资目标、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均达到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的目标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的验收标准。
3、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监理资质证书;
3.2、环境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理上岗证书,其它相关专业人员须具备环境监理上岗资格证书,且专业配备齐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每天上午0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路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楼1307室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刘莉15117202841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传 真:0931-2909781
开 户 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帐 号:011540122000001194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