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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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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酒泉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复,项目法人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16年,甘肃省遴选金塔县为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金塔县按批复完成了201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计划在鸳鸯灌区和黑河灌区安装机井超声波水计量设备774套,智能化控制设备774套;在鸳鸯灌区干渠沿线分水点架设111套视频监控设备、敷设网络专线、架设输电线路并建立云监控平台。项目区控制总灌溉面积11.467万亩。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1015日至20171130日完工,共47日历天。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机井计量控制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第二标段为干渠分水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第三标段为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在金塔县鸳鸯灌区和黑河灌区安装机井计量及智能化控制设备,安装超声波水表774块,配套安装机井智能控制设备774套,对机井灌溉用水进行实时计量,将计量数据进行远程传输,和两灌区现有的机井控制平台实现数据兼容共享,利用已建的管理平台对灌溉机井实现实时监控和刷卡消费功能。

第二标段:在金塔县鸳鸯灌区干渠沿线分水点处架设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对分水点过流情况的实时监控。主要建设内容为网络专线架设41.16公里、输电线路3.64公里、监视设备111套、监控平台设备的采购安装及信息系统集成、其它辅助设备安装。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主要对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机井超声波计量设备及智能控制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干渠沿线分水点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敷设网络专线工程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2第一标段: 本标段接受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和设备生产企业的联合体投标。

设备生产企业必须为产品制造厂家,须持有计量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有计算机集成叁级资质或 “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应承担过3项或以上设备供货业绩;年供货能力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与招标项目同类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能力;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信息部门认证的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工程师和工作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计算机专业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施工企业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施工企业近三年有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部其他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必须持有网络摄像机、综合管理平台、硬盘录像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近三年有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社会影响良好;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技术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第三标段:本次投标人须持有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等级;近三年有3项(或3项以上)信息自动化项目的监理服务经历及完成本工程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信息部门认证的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三年至少有3项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至少有2项及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总监理任职经历。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二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一人。

3.5 报名结束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7年925日18:00时前)所有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等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的所有资格证书、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业绩证明材料、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代理处进行登记确认,在此时间以后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3.6 第一标段投标人递交备案登记表时须将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资格证书递交至代理机构处,直至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人员证件。

3.7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9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10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且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单位: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7-2612473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920900时至9241730时,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4.215.188.207/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011(星期三)上午900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第一标段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设备制造单位技术负责在开标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到达现场,并查验身份,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926日上午900在金塔县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2017926日下午15: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时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并对其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8、公告期

2017915日至2017924日。

9 、保证金的递交

9.1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9.2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三天即20171071700

9.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金塔县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多柱

  话:1389373368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8号幸福里小区2#1-1-2

联 系 人:张文

联系电话:1891937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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