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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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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SJYSL2017073

1.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已由天水市水土保持局以天市水保发【2017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

2.2建设地点:秦安县陇城镇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凤沟小流域建设内容:梯田81.917hm²,水保林47.01hm²,经济林62.6hm²,封禁治理135.97hm²。

第二标段:朱魏沟、王李沟小流域建设内容:梯田32.05hm²,水保林50.18hm²,经济林108.5hm²,封禁治理467.36hm²。

第三标段:山王沟小流域建设内容:梯田65.3hm²,水保林58.23hm²,经济林149.23hm²,封禁治理74.98hm²。

2.4计划工期:20171027日 — 2018827日,总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 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 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 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 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 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151100分至20179261700分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页。

4.2 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120.55.244.28/)在线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报名成功页等参与标段所需的其他证件及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

    4.3 招标文件获取:

    4.3.1 获取时间:2017 92511时至201793011时。

4.3.2 获取地点: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注:凡是拟参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8 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1017950分,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 号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 元)

第二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元)

第三标段: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元)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200 1630 1010 5151 35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 小时之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工商银行19

联系人:李靖

  话:0938-8316820

招标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安县陇城南山项目区2017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秦安县成纪大道水务办公大楼5

联系人:靳文祥

  话:0938-6517663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