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9-18
- 点击:641
- 来源:
甘肃省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补充设计施工已由甘南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建管[2017]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2.1项目概况:
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玛曲县城南侧S313线K314+500处,途经欧拉、曲尔合、欧拉秀玛,终点位于玛曲县与青海玛沁县交界的西贡周,路线全长140.6公里。过境段路基宽度为12m,行车道宽度为7.5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采用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50,小桥、涵洞1/25,路面结构形式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无相互交叉影响。
2.2主要建设内容:
路基工程、排水工程、防护与加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等安全防护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共设两个合同段;
第一标段:(K0+000-K81+973)
第二标段:(K81+973-K140+600)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6各标段计划工期: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和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且具备公里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具备累计完成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50公里、或路基单项施工合同20公里以上及同类合同规模的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提出申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站文件和参加投标。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7年 8月18日0:00时至2017年8月23 日0:00时登陆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6.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2日9时50分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2017年9月12日9时50分递交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或担保。
7.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的16:3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登记号(八位数字)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并将银行转账、电汇和网银转账凭据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于开标前1天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各代理公司自行填写),由各招标代理公司为各投标人统一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若在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发送至代理公司的,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7. 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号:313838050102
账号:6632 0101 4762 3000 20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贰拾伍万元整;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8.发布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监督单位:甘南州交通运输局
电 话:0941-8212108
10.咨询单位: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941—8219819
11.招标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雍鑫俊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黄河路2号
邮编:747300
联系电话:13884062119
1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笛霞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师范家属院南区四单元431室
邮编:747000
联系电话:0941-8261126
传真: 0941-8261126
邮箱:hqgsfgs@163.com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补充设计施工已由甘南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建管[2017]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2.1项目概况:
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玛曲县城南侧S313线K314+500处,途经欧拉、曲尔合、欧拉秀玛,终点位于玛曲县与青海玛沁县交界的西贡周,路线全长140.6公里。过境段路基宽度为12m,行车道宽度为7.5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采用7.5m,行车道宽度为6.5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50,小桥、涵洞1/25,路面结构形式为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无相互交叉影响。
2.2主要建设内容:
路基工程、排水工程、防护与加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等安全防护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共设两个合同段;
第一标段:(K0+000-K81+973)
第二标段:(K81+973-K140+600)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6各标段计划工期: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和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且具备公里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内具备累计完成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50公里、或路基单项施工合同20公里以上及同类合同规模的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提出申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站文件和参加投标。
4.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7年 8月18日0:00时至2017年8月23 日0:00时登陆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6.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2日9时50分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2017年9月12日9时50分递交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或担保。
7.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的16:3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登记号(八位数字)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并将银行转账、电汇和网银转账凭据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于开标前1天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各代理公司自行填写),由各招标代理公司为各投标人统一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若在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发送至代理公司的,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7. 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号:313838050102
账号:6632 0101 4762 3000 20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拾伍万元整;
第二标段:贰拾伍万元整;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8.发布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监督单位:甘南州交通运输局
电 话:0941-8212108
10.咨询单位: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941—8219819
11.招标人: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雍鑫俊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黄河路2号
邮编:747300
联系电话:13884062119
1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笛霞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师范家属院南区四单元431室
邮编:747000
联系电话:0941-8261126
传真: 0941-8261126
邮箱:hqgsfgs@163.com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