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 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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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兰高新管经[2017]88号文批准建设,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定远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申请市级财政资金及高新区财政资金
(5)建筑规模:1、新建砖混结构小厕所55平方米,同时配备洗手池、清洁池、马桶、垃圾桶及污水池等设施;2、新建砖混结构小澡堂55平方米,同时配备太阳能电热供水系统、浴霸、换气扇、衣柜及防水椅等设施;3、新建砖混结构小图书室28平方米,同时配备图书和图书架、阅览桌、电脑、椅子、灯具等设施;4、新建砖混结构小文体室92平方米,同时配备乒乓球案、饮水机、桌椅等文体设施;
5、改建原有60平方米小食堂,同时配备电烤箱、冰柜、消毒柜、主食库台架、油烟机和餐桌椅等设施;
(6)招标范围: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7)估算投资额:92万元。
(8)计划工期:7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标段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8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由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人员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省外建筑企业依据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已办理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5)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 09月 20日—2017年 09月 24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室)报名。
(2)携带资料:1)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报名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三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窦连斌
联系方式:13679450050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
联 系 人:周佳丽
联 系 方 式 :15095323995
2017年09月19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兰高新管经[2017]88号文批准建设,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定远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申请市级财政资金及高新区财政资金
(5)建筑规模:1、新建砖混结构小厕所55平方米,同时配备洗手池、清洁池、马桶、垃圾桶及污水池等设施;2、新建砖混结构小澡堂55平方米,同时配备太阳能电热供水系统、浴霸、换气扇、衣柜及防水椅等设施;3、新建砖混结构小图书室28平方米,同时配备图书和图书架、阅览桌、电脑、椅子、灯具等设施;4、新建砖混结构小文体室92平方米,同时配备乒乓球案、饮水机、桌椅等文体设施;
5、改建原有60平方米小食堂,同时配备电烤箱、冰柜、消毒柜、主食库台架、油烟机和餐桌椅等设施;
(6)招标范围:定远镇“五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7)估算投资额:92万元。
(8)计划工期:7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标段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8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由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的人员担任;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本工程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省外建筑企业依据按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已办理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5)投标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 09月 20日—2017年 09月 24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室)报名。
(2)携带资料:1)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提供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报名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三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榆中县定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窦连斌
联系方式:13679450050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昊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泰生大厦A座902
联 系 人:周佳丽
联 系 方 式 :15095323995
2017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