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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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任家庄至蒋家坪道路改建雨排水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兰州市七里河区任家庄至蒋家坪道路改建雨排水工程,以关于任家庄村提出修通村内下水管道的批复,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任家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任家庄至蒋家坪道路改建雨排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任家庄至蒋家坪
2.3 建设规模:兰州市七里河区任家庄雨水管道工程(主管道约长1800米,小管道长约3000米)等。
2.4 计划总工期:30 日历天。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1 月 13 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8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各一人,其中现场专职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提供近三月(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7投标人申请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9月 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5.3领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6室。招标文件及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对邮件传送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5.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证、、资料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造价员证,提供以上从业人员近三月(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社保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12 日14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6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任家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任家庄新村131号
联 系 人: 任主任
电 话: 13139207563
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6室
联 系 人:刘 静
电 话:15294204203
甘肃新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