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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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施工
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828-028271-0
招标编号:GZ1708126-DXGLG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甘高管科信【2017】6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71号)文件精神,我处根据省高管局《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燃煤锅炉改造指导方案》及所辖路段收费站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政府部门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环保部门燃煤锅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决定对下属2个收费管理所的5个收费站、点的燃煤锅炉进行改造,主要包含陇西、文峰、西巩驿、静宁、大山川收费站(包含原锅炉及管道拆除,新建锅炉及软化水设备、蓄热水箱制作安装、热计量装置等附属设备安装和管道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DXGLGZ |
定西处锅炉改造工程 |
西巩驿、大山川站为生物质燃料锅炉更换;陇西站、文峰站、静宁站为天然气锅炉更换;包含原锅炉及管道拆除、运输工程,及软化水设备、蓄热水箱制作安装、热计量装置等附属设备安装和管道工程等。 |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0月3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7年12月10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按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为锅炉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生产厂家必须取得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发的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对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且经营状况良好。
(3)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同时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总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在定西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修改为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同时具有国家质量检验总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在甘肃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4)近3年(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及以上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投标人必须满足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持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建造师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原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信息注册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添加:
(一)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二)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1.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2.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_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 |
www.gsgaosu.com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立交桥上收费站南侧定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曲先生 电 话:15393236390 邮 编:743000 |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931-2909715 邮 箱:348522955@qq.com |
监督单位: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电 话:0931-8529656 邮政编码:730030 |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