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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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
暂估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JTZZX-GS(2017)HW-004
1.招标条件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承接建设工作。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现对该项目暂估价的瓷砖、石材、洁具、防盗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财经大学
2.2项目名称: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暂估价采购
2.3 项目地点:兰州市和平镇财经大学校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范围 |
第一标段 |
瓷砖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采购瓷砖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瓷砖制造、装配、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二标段 |
石材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采购石材的供货范围包括火烧板石材的制造、装配、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三标段 |
洁具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采购洁具的供货范围包括洁具的制造、装配、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第四标段 |
防盗门 |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5-7#学生公寓及11-12#配套用房采购防盗门的供货范围包括防盗门的制造、装配、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管、交货、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人员培训等。(具体货物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6供货周期
按实际工程进度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货物供货安排应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完成货物时间节点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按工程进度进行调整);
2.7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地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3.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货物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项目中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4所投产品的须具有CCC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3.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货物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项目中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4所投产品的须具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3.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货物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项目中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4所投产品的须具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现汇卖出价为准;
3.2投标人如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必须有所投货物的生产范围);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在类似项目中至少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3.4所投产品的须具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在兰州本地必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10月09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人民币1000元/份,二、三、四标段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449号联创广场C座1109室;
4.3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注:报名时需提供: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3) 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5)所投产品CCC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第一标段提供)、有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第二、三、四标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6)投标人除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外,可提供投标人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名时需协原件备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凡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资料代理机构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南河路1042号(格林豪泰雁滩高新区南河路酒店)一楼小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Index.html)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18893135696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449号联创广场C座1109室
联系人:马龙
电话:0931-8559967/18919057163
2017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