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7
- 点击:795
- 来源:
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至临泽段东乐收费站建设工程土建施工招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901-028374-9
招标编号:GZ1708193-DLT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至临泽段东乐收费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甘高管工程【2017】5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省武威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建设资金由车辆通行费和银行贷款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至临泽段K2154+641处。收费站设置3入5出8条收费车道,其中,入口设1条ETC车道、2条MTC车道,出口设1条ETC车道、4条MTC车道;出口安装整车式静态称重系统3套,收费广场直线段长度100米,收费广场宽度48米;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采用A级标准,并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防护、绿化和收费设施等。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规模及内容 |
DLTJ |
G30连霍高速公路山丹至临泽段东乐收费站建设工程土建施工 |
1.路基工程: 路基填方14379m3,挖方4427m3;特殊路基处理213m,现浇C25混凝土护肩墙126.2 m3/100m,现浇C25混凝土护肩墙265.5 m3/30m,拱形骨架1584m2/182m,菱形骨架283m2/62.8m,C20现浇混凝土护坡124m3/185m,排水沟221.9m3/581m。 2.路面工程: 4cm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superpave-13)上面层7689m2,8cm密级配沥青碎石(ATB-25)下面层7689m2,3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145m2,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8279m2,沥青封层7689m2,透层油7689m2,粘层油7743m2,32cm钢筋水泥混凝土面层4929m2,3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940m2,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5000m2。 3.桥梁涵洞工程: 设置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3.75m/2道,钢波纹管涵43m/1道。 4.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交通标志单柱式10块、双柱式4块、单悬臂20块、双悬臂2块、附着式105块;标线1332.1m2,路侧波形梁护栏1175m、活动护栏200m,隔离栏825m,轮廓标60个,防撞桶15个等。 |
2.3计划工期:
DLTJ: 2017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
缺陷责任期二年,保修期五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土建(DLTJ):
(1)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如投标人无相应资质,可对交通安全工程进行分包,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须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过:
1. 投标人至少完成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类似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
2. 投标人(或分包单位)至少完成2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1.2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在2016年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1.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2.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同时还应递交主要人员证书原件(主备选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备选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_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 |
www.gsgaosu.com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武威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高坝镇同心村14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35-2319706 邮 编:733000 |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931-2909715 邮 箱:348522955@qq.com |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