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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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
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敦煌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已由酒水发【2017】4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末级渠系量水设施174处,配套安装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150台,智能机井控制器90套及远程控制软件。
2.2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10日,工期:52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2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新建末级渠系量水设施174处。
第二标段(施工):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安装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150台,智能机井控制器90套及配套应用软件,实现每眼井取水量的远程计量以及每眼井的远程监控。
第三标段(监理):敦煌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注:每个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原公告内容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第三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272121010400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9.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9.4 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5、现更正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第三标段:壹仟元整(¥1000.00元)。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号:27212101040020968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电汇;
9.1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9.4 投标保证金办理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
其它内容不变,三个标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时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敦煌市党河丽景小区水务局综合办公楼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李恒勇
电 话:0937-8822051
传 真:0937-8822249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敦煌市分公司
地 址:敦煌市吕家堡乡政府2号住宅楼3-302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李茜
电 话:0937-8868156
邮 箱:532332025@qq.com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