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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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北大河右侧护岸维修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市北大河右侧护岸维修加固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7〕466号批复,项目法人为酒泉市北大河堤防改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计划对酒泉市北大河1#橡胶坝上游40m护岸护坡和5#橡胶坝下游200m护岸护坡进行维修加固。
2、招标范围:酒泉市北大河右侧护岸维修加固工程
3、施工地点:酒泉市北大河
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6日。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本工程维修加固共分为 2 段,其中上段长 40m,位于 1#橡胶坝上游,本次施工在维持原结构的基础上,对该区段护岸护坡及其下设垫层进行拆除,并重新铺设;下段长 200m,位于 5#橡胶坝下游,本次施工护岸结构结构形式采用悬臂式墙,挡墙墙后设置DN300钢筋砼渗水管。
6、质量标准: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含3项)以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有无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5年3月—2017年3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原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日8:30分—2017年10月6日17: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14.215.188.207/)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凡是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报名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获取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的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登录酒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下载标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拟派于本项目所有人员(2017年1至8月)社保缴存凭证及社保缴费花名册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明、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为可查询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中盛佳苑1号楼3-2-1)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7 年10月 10日上午 9:30 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管理所(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7年10月10日下午15:00在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管理所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 2017 年9月 27日--2017 年10月6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北大河堤防改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酒泉市北大河水库河道管理所
联 系 人:赵玉军
电 话:138937703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中盛家苑1号楼3-2-1
联 系 人:张丽萍 联 系 电 话:13893705860
联 系 人:赵锋福 联 系 电 话:15097226362
邮 箱:823047313@qq.com
甘肃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