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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02-12620000224333349J-20170920-028713-3
项目编号:GZ1709106-GSMKAQ
1.招标条件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安监总规划函【2017】67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1.1建设地点: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兰州市)、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甘肃省平凉市)。
2.1.2建设规模: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会议室改造面积47平方米;陇东监察分局会议室改造面积49平方米,钢架结构活动室面积68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60天。
2.1.4招标范围:
1、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1)会议室改造工程:会议室顶面、墙面、地面、灯光、空调、窗帘等;
2)显示系统、无线投屏、扩声系统、会议系统等;
3)视频会议系统集成。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陇东监察分局:
1)会议室改造工程:会议室顶面、墙面、地面、灯光、空调、窗帘等;
2)大屏显示系统、会议系统、扩声系统;
3)无纸化会议系统及会议桌;
4)楼顶加层建设一个活动室,全钢结构设计;
5)视频会议系统集成
(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七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技术要求偏离表;
(5)说明书、产品介绍、产品合格证;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9 月27日18时00分至2017 年10月01 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招标项目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现场勘查及答疑时间
招标人暂定于2017年10月09日组织现场勘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项目答疑文件汇总时间:2017年10月09日
项目答疑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2017年10月09日18:00之前答疑文件提交至443996426@qq .com。
7、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8、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一)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1.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2.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3.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
4.海关失信企业;
5.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6.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2、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10、投标人须知: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333号 地 址: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邮 编: 730000 邮 编: 730010
联系人: 张珺 联系人: 王铭
电 话: 0931-8834375 电 话:0931-2909738
传 真: 传 真:0931-290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