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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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字{2017}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属于渠道改造项目,招标工程位于酒泉市肃州区马营河灌区、观山河灌区、红山河灌区、洪临灌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量水断面281处,总长12.16km,安装钢制水尺281个,总长477.00m;安装钢制护栏281对,总长3434.00m;安装预制钢筋砼测桥281座;安装一体化超声波水位计141套;建成水位监测系统操作平台1套。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完工,共60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 个标段,其中建筑工程施工3个标段,工程监理 1个标
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马营河灌区新建标准断面量水断面141处,总长
8.58km,安装钢制水尺141个,总长260.00m;安装钢制护栏141对,总长1283.40m;安装预制钢筋砼测桥141座;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观山河灌区新建标准断面量水断面16处,总长0.96km,
安装钢制水尺16个,总长20.80m;安装钢制护栏16对,总长168.40m;安装预制钢筋砼测桥16座。
红山河灌区新建标准断面量水断面24处,总长1.44km,安装钢制水尺24个,
总长33.60m;安装钢制护栏24对,总长201.60m;安装预制钢筋砼测桥24座。
洪临河灌区新建标准断面量水断面100处,总长5.78km,安装钢制水尺100个,
总长162.60m;安装钢制护栏100对,总长1780.60m;安装预制钢筋砼测桥100座。
第三标段(施工标段):马营河灌区安装一体化超声波水位计141套;建成水位监测系统操作平台1套。
第四标段(监理标段):主要对肃州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度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施工经历,并有相应资质证书及业主证明;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 施工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子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所投主要设备若不是本公司生产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100万元。
3.3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办法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
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10月5日00:00时至10月9日23:59时,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4.3 投标人还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表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网上报名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10月11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6日上午09:00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时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并对其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8、发布公告的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9日
9、保证金的递交
9.1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二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三标段(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四标段(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9.2 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
缴纳时间:2017年10月20日17:00前
9.3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 5 号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王斌斌
电 话:1889377586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2号15号楼
办公室联系人:武艳萍
联系电话:15193416916/13399406966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