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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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XB(CW)-201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宕昌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已由宕发改发【2017】2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宕昌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宕昌县公安局
2.2、招标单位地址:宕昌县
2.3、项目名称:宕昌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2.4、招标内容:本项目1个标段。宕昌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河镇派出所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院面硬化417.65平方米,土方回填346.81立方米,浆砌石254.44立方米,化粪池1座3立方米,路牙石19.1米,砖围墙87米等。
2.5、项目实施地点:宕昌县南河乡
2.6、建设工期:3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总工职称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3.6、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1日上午10时00分;
4.2 开标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会议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招标人:宕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包文军 联系电话 :13993903132
8、招标代理单位: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8793942821
9、监督单位: 宕昌县公安局:0939-6121546
宕昌县住建局:0939-6121341
注: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