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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 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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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的委托,对2017年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LS-2017190 

二、项目名称:2017年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肖金站、长官站凤口主线站、凤姐站所需冬季供暖燃煤。(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格:455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煤矿企业针对本项目唯一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经销煤炭企业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17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企业须提供2017年的煤炭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查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171016日至201710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102015: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于2017101917:00之前汇入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持汇款凭证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户: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予无息退还。

b、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西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

地址:西峰区南高速出口处

联系人:魏会峰

电话:18609347110

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联系人:高

电话:13830449668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