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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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景泰至索桥公路改造工程代建管理
(含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T17073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景泰至索桥公路改造工程已由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白交发【2017】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景泰县景泰至索桥公路改造工程代建管理(含施工监理)
(二)立项批复:白交发【2017】318号
(三)招标范围:
1.代建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施工期间以及后期质量保修期内的,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安全管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实施管理,并协助政府部门征地拆迁、 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施工监理: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管理工作及监 理试验检测服务。组建项目监理管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监理管理工作 ;同时组建总监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及下设的监 理试验室,履行本项目施工监理及监理试验检测职责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四) 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 服务周期:24个月;(包括: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六)质量标准:合格(必须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
准)。
(七)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1)景泰至索桥公路改造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景泰县城东街,与寿鹿街顺接,终点位于索桥渡口,有西向东途径卞地槽、大席滩、城北墩村、芦阳镇、西关村、龙家沟、终点止索桥渡口,路线全长31.848Km。
(2)本项目K0+000-K26+000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其横断面组成为:土路肩(0.5m)+行车道(2×3.25)+土路肩(0.5m)=7.5m,路面宽度6.5m。K26+000-K31+848段受地形限制,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m,其横断面组成为:土路肩(0.25m)+行车道(2×3.0)+土路肩(0.25m)=6.5m,路面宽度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50,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八)主要工程量:
(1)路基工程:路基挖土方339605m3,路基挖石方47591m3,填方220042.47m3;现浇混凝土边沟1305.797m3/8884m,现浇混凝土排水沟1102.64m3/7876m,浆砌片石排洪沟148.8m3/40m,急流槽218.16m3/135m,浆砌片石护坡1999.78m3/227.5m,挡土墙11621.85m3/1671m;
(2)路面工程: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194240m2透油层193740m2,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水泥含量5%)193740m2,15cm天然砂砾垫层248700m2,C20混凝土预制块镶边1169.26m3,培路肩21630m2;
(3)桥涵工程:新建中桥66.5m/1座,新建涵洞849.75m/61道,新建过水路面210m/3处;
(4)路线交叉工程:全线共设4处平面交叉;
(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设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288.76m3/570m波形钢板护栏2888m,热熔标线2263m2,振动标线436.51m2,钢筋混土警示柱219根,道口立柱300个,里程碑33块,百米柱287块,公路界牌318块,各类标志牌81块。
(九)工程地点:景泰县境内
( 十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近 5 年内(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至少完成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代建管理或施工监理同类工程业绩。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代建管理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含副职),具有 10 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2)项目代建管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代建管理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含副职),具有 10 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3)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含副职),具有 10 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交叉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均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 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 级或曾被评为C级或 D 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18:00至2017年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7日18:00至2017年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7 年11月7日9: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bytb.com)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银行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知如下: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3138 2405 0000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 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3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4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包)对应的 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仅填写8位数字,不得有汉字、标点符号等其他信息)。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5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16:30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1.6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2、若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知如下:
1.1银行保函出具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小时前出具,同时将银行保函图片发至邮箱:2529824387@qq.com,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2银行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有担保权限的支行及以上级别银行开具;
1.3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招标人,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彩色复印件;
1.4银行保函有效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及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30日内;
1.5银行保函应按每个标段(包)分别出具,并标明标段(包);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银行保函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
联 系 人:张学舜
联系电话:0943-5936297
招标代理: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西区国芳百盛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0943-590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