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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集中供货项目
  • 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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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设备集中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集中供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受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基本情况

1、招 标 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西固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备集中供货项目

3、工程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污水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5、招标内容:第一标段: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一批(含泵房及阀门系统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标段: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一批(含配电室及自动化系统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标段: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一批(含紫外线消毒池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及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具体以招标完成后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7、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必须提供本次招标所有设备的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具体以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完成后根据所签订的合同执行。

二、投标人第(一、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投标人具有(201410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且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 10 26 日至20171030  日(上午9:00-11:45,下午13:30-17:30);

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十字弘业大厦1703室领取,每份招标文件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前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014101日至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4.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报名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11 15 9 00 分;

递交地点为:蓝宝石大酒店会议室(若有变动,具体由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招标项目联系人

招 标 人: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19448828

 

招标代理公司: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十字弘业大厦1703

联系人:张俊兵/张蒙 

联系电话:18189569071/15593129305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710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