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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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特勤中队净化水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特勤中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甘公消【2017】369号文件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上级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特勤中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规模及地点:该项目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后沟以东,场地北临平泾公路,南接平定高速公路,东靠崆峒区看守所。
3.项目概算:45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2T双级反渗透净化水设备1台、商务一体机3台(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单位上级拨付专项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0 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须提供投标设备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含有企业名称及法人姓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 10月30日至11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平凉市崆峒区盘旋路东南角恒润大厦2416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设备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同时提交投标企业检察院行贿受贿案件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 10月30日至11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领取地点:平凉市崆峒区盘旋路东南角恒润大厦2416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17日10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天正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933-59619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雁滩高新区飞雁街 118 号
联系人:朱喜堂
电 话:1391950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