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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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教导队一中队燃气锅炉房淋浴室及室外暖气管道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武警教导队一中队燃气锅炉房淋浴室及室外暖气管道建设项目根据临州发改综〔2017〕452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武警教导队一中队燃气锅炉房淋浴室及室外暖气管道建设项目施工
二、建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夏州支队
三、工程地点:武警直属大队一中队营区
四、资金来源:州财政补助资金
五、概算投资:229.93万元。
六、工程概况:新建锅炉房淋浴室,总建筑面积526.97m2地上1层,地下0层,框架结构。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 年12月-2018年6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贰级建造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11月7日至2017 年11月13日
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3、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科提交报名资料纸质版一份并填写报名表及发售表。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整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五、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资料审核人:黄明恒)
十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 号)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夏州支队
联系人:刘永 0930-6233737
招标代理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少萍 13919962167
(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