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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2019年)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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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2019年)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1106-029592-0
招标编号:HXCT201711
1. 招标条件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作为招标人对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2017年~2019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开展的技术服务活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交规划发〔2016〕20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规定,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在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出具相关意见的过程中,依据以上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技术咨询工作。
2.2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的初审;普通国道、省道一级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改扩建、公路全计重收费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独立信息化、超限检测站项目(公路机电工程)、公路运输场站(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物流园区等)等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立项阶段需要技术咨询的其他事项。
2.3本次招标将从满足要求的工程咨询单位或工程设计单位中将择优选择5-10家技术咨询机构作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立项阶段技术咨询服务备选库入库单位(如本次招标选择出的入库单位不足5家,则招标人进行第二次招标以补足5-10家的总数),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有效期2年。
2.4计划服务期限:2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两年内)。
2.5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方式从备选库入库单位中确定承担每一具体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的技术咨询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评估咨询)。
说明:咨询单位服务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工程咨询资质取消或调整,咨询单位应仍具备相应的人员、资信等能力,如被认定不满足,则立即取消入库资格,招标人另行补充招标。已过有效期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按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文件执行。
(3)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审查专家配备齐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咨询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公路(至少含有一条高速公路)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总体审查专家。专职从事专业工程咨询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
(4)近5年内(2012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业绩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个(含2个)公路建设项目(至少含有1条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或审查工作。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11月8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4.2 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体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_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8.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 ¥5000.00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01号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931-8485061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金昌路天通石化公司二楼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7693103437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直机关纪委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话: 0931-8480691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