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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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张家梁沟中型坝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前言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张家梁沟中型坝维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县防汛维修资金。招标人为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庆城县张家梁沟中型坝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白马镇高户村。
2.3工期: 60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坝体维修、溢洪道、上坝防汛道路等。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2013年-2017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备案)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 17 日17时
4.2 地点: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3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请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4.4文件费:500元。(不寄售)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缴纳金额:伍仟陆佰元整(¥5600.00元)。
6.2缴纳时间:2017年12月1日17:00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6.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6.4户 名: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峰区东街支行
账 号:2709 0704 2920 0046 69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城县南大街46号 地 址:西峰区御景城1号楼1单元903室
联 系 人:刘志平 联 系 人:李建平
电 话:18093406265 电 话:15097099936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