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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2017年刘川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移民安置工程之人饮输水单项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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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2017年刘川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移民安置工程之人饮输水单项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706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远县2017年刘川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移民安置工程之人饮输水单项工程项目已由靖远县水务局文件《靖远县水务局关于靖远县刘川坝吴公路移民安置区人饮输水单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靖水发〔2017〕3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远县刘川电灌工程管理局,所需建设资金为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2017年刘川坝吴公路两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移民安置工程之人饮输水单项工程。
(二)方案批复:靖水发〔2017〕386号
(三)建设规模:(1)泵站工程:新建一级泵站,二级加压泵站利用安置区农田灌溉二泵站。一级泵站安装主水泵2台、电机2台、变频控制柜2面、低压开关柜2面、架设农电线路等。二级泵站安装主水泵2台、电机2台、160KVA变压器1台、变频控制柜2面、架设农电线路等。(2)输水管道工程:埋设DN200mm UPVC输水管道14.86km,其中2.0Mpa4.35km,1.6Mpa 3.22km,1.25Mpa 0.33km,1.0MPa 1.33km,0.8Mpa 2.87km,0.63Mpa 2.76km。共设各类阀门井56座,其中检查井17座,排气井14座,分水井(减压)14座,排水井14座。(3)蓄水池工程:新建1500 m3调蓄水池1座。
(四)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1个,设备采购标段1个。
(五)建设地点:靖远县刘川镇、三滩镇
(六)资金来源: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
(七)工    期: 总工期12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二)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代理商所代理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3000万元以上),同时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涉及饮用水UPVC输水管道须持有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省部级卫生检疫合格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并附有制造厂家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件。供货业绩要求: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水利水电行业同类建设供货业绩,并提供原件证明资料。生产企业所提供设备材料性能优良、运行稳定可靠,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四)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五)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7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8日上午9: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自愿前往,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    号: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小时前递交,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16:30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县刘川电灌工程管理局
地    址:靖远县刘川镇南川村
联 系 人:杨永聪
联系电话:13884278831
招标代理: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白银区上海路69幢5-6幢1-102
联 系 人:李钰琦
联系电话:1304290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