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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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作内容: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项目招标。
2.2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药剂:大约73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365日历天 。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5可投标标段的具体数量:投标人可选择 1 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标段数量: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资质要求:
① 生产企业: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行运输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并且委托的运输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经销商:投标人自行运输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并且委托的运输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自2014年以来最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5) 财务状况:2014 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2014年-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fayuan 检察 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 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239号甘肃五金机电物流中心15B404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法院查询函(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一式二份)。
4.3本次招标 不 提供邮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地点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甘肃经济信息网》、 《兴蓉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邮 编:73007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09440311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239号甘肃五金机电物流中心15B404室
邮 编:730071
联系人:张珲昌
联系电话:15343673716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