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1-17
- 点击:818
- 来源:
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包材车间除险加固<?xml:namespace prefix = o />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171115-029773-1
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已由新经发基产备【2015】10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包材车间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包材车间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建设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
4、估算总投资约为:231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规模: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包材车间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筑面积为28.6m×55.85m。
7、招标范围:
加固招标范围:对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包材车间三层楼面E~H轴线交⑧~15轴线区域进行结构加固处理,建筑面积为28.6m×55.85m;包括结构加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施工措施、安全措施。
加固要求:结构加固处理后必须满足包材车间此区域的设备荷载要求(见附图“包材车间设备荷载”图);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等相关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内有同类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近三年(2014年10月-2017年10月)同类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3 年(2014年10月-2017年10月)有同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6、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46号文、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 C证)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
8、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或材料员、造价员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员工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依据),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带入现场核查);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10、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 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 “十一、其他资 料” 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的要求);
11、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 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12、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兰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证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13、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 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 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14、凡在新区落地的企业和采购新区落地企业原材料的潜在投标人竞标时,可享受新区互保共建相关政策。
1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6日18时00分至2017年11月21日18时00分报名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网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4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备案登记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层,联系电话18993242920,邮箱664877903@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备案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2、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2017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联系人:刘革栋
联系电话:0931-83667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层
联系人:傅强强
联系电话:0931-7842894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