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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配电室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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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

施工临时用电配电室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政法学院的委托,对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配电室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LX-17032W-GSZF

二、招标内容:共1

甘肃政法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一期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室设备搬迁、建设及用电线路敷设、配电箱安装调试工程。本工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1)西校区临时配电室内配电设备搬迁。将部分设备设施由甘肃政法学院西校区搬迁至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政法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室,含800KVA变压器1台、低压进线柜1台、低压电容柜1台、低压出线柜2台及各类配电箱、线缆、套管、线桥、计量装置等相关附属设备设施。

2)新建配电室。新建配电室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政法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临时用电配电室内,含新建配电室土建工程、400KVA变压器1台、低压进线柜1台、低压电容柜1台、低压出线柜1台及各类配电箱、线缆、套管、真空开关、刀闸等相关附属设备设施。

要求工期: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供电部门验收规范并正常供电和使用。

项目地点: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甘肃政法学院新校区。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费用。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要求;

3)电路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注明;

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127日至201712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除外)须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查。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9号泰生大厦A1703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拷贝,每套加收1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1227日上午09:30时以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1227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娴   15101230305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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