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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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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171204-030183-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7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本工程下的保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

2.3工程概况:兰州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项目,东起平凉路,西至金昌路,北起广场主席观礼台,南至广场南路。

2. 4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5计划保险周期:

(一)建筑安装期

201712300000 时起,至 2019 12292400时止。

(二)保证期

自建筑安装期结束后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2.6招标范围: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亿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的中间价折算);

3.2本项目要求独家承保,不接受共保;

3.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4近五年(20127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承保业绩(承保保险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理赔业绩(理赔金额3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承保业绩以保险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据,理赔业绩以索赔确认函、权益转让书或赔款转账证明为据);

3.5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一级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在职人员且工作满5年,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6提供投标人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3.9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类似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限于人防工程、地下交通枢纽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地下通道工程、地下商场工程、地下市政工程以及其他包含地下部分的商业开发工程。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12 07 18:002017 12 12 18:00

4.2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_),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01 03 09 3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楼第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6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7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

兰州市和政路131

 

联络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

邮政编码:

730000

邮政编码:

100021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人:

沈丽珍、梁志民

联系电话:

0931-4631105

联系电话:

18693258266   15117161150

传真:

0931-4631178

传真:

0931-8405482

邮箱:

htc@lzgdjt.com

邮箱:

zclz2railway@126.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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